明年起德州营业执照将迭代 部分原照不再有效

2017/12/1 10:46:38   来源:大众网    

  11月30日,大众网记者从德州市工商局获悉,自2018年1月1日起,除个体工商户外,德州所有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一律使用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未换发的营业执照不再有效。据德州工商部门统计数据显示,德州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共约8.5万户,70%已换照完成。

  凡2015年10月1日前在全国各级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登记注册的企业,应当换发加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如果是2015年10月1日后设立或进行过变更登记的企业和已换发加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的企业无需换发。

  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已按照"三证合一"、"五证合一"登记模式,领取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的,不需要重新换领营业执照。尚未换领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的,在申请变更登记、换发营业执照时,由工商部门核发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多证合一"营业执照。办理工商登记、换照等均不收取任何费用。换照后,市场主体可在网上查询营业信息。

  对于个体工商户,不强制换照。已按照"两证整合"模式领取"一照一码"营业执照的个体工商户,无需重新申办"多证合一"登记。未取得"一照一码"营业执照的个体工商户,2018年1月1日后原营业执照继续有效。

  "多证合一、一照一码"改革后,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办理工商登记的登记条件、登记程序、登记申请文书材料规范以及营业执照样式均保持不变。已吊销营业执照和已宣告破产的企业无需换发,可直接办理注销手续。

  2017年12月31日前后证(照)如何过渡?市工商局的相关负责人表示,未转换的旧登记证(照)在过渡期内可继续使用。过渡期结束后,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登记管理部门的旧登记证(照)停止使用,全部改为使用登记管理部门发放、以统一代码为编码的新登记证(照)。

  德州市工商局工作人员提醒,旧版营业执照很快就要失效,尚未更换新版营业执照的企业应在2017年12月31日前进行更换,以免对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造成影响。

  据了解,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是每一个法人和其他组织在全国范围内唯一的、终身不变的法定身份识别码。每个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共18位,由五部分构成,其中:登记管理部门代码1位,机构类别代码1位,登记管理机关行政区划码6位,主体标识码(组织机构代码)9位,校验码1位。(记者 曹伟 通讯员 李云松)

编辑:王翼莉    责任编辑:胡立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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