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进一步明确中心城区老旧小区供水价格

2017/9/26 9:00:24   来源:德州广播电视台    

  9月24日,记者从市物价局获悉,针对目前中心城区开展的老旧小区整治改造,结合城市供水价格,对居民供水价格等问题进行了进一步明确。

  根据要求,凡列入德州市中心城区老旧小区改造计划且尚未实施改造的,居民用户不执行加价政策,综合水价仍执行2.95元/立方米,待改造完成后居民用户实行阶梯水价。列入德州市中心城区老旧小区改造计划且已实施改造的,由于居民自身原因尚未实现“一户一表”改造的用户,供水价格在综合水价2.95元/立方米的基础上提高0.15元/立方米,即3.10元/立方米。

  另外,物价部门明确表示,对小区是否列入德州市中心城区老旧小区改造计划的,依德政办字〔2016〕27号文件向相关单位函询确定。对未列入中心城区老旧小区改造计划的小区,供水企业应根据有关规定,明确改造意愿,确定是否实行加价政策。

编辑:王翼莉    责任编辑:胡立荣

相关阅读

免责声明

1、凡本网专稿均属于中国山东网所有,转载请注明来源及中国山东网的作者姓名。

2、本网注明“来源:×××(非中国山东网)”的信息,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若作品内容涉及版权和其它问题,请联系我们,我们将在核实确认后尽快处理。

3、因使用中国山东网而导致任何意外、疏忽、合约毁坏、诽谤、版权或知识产权侵犯及其所造成的各种损失等,中国山东网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4、一切网民在进入中国山东网主页及各层页面时视为已经仔细阅读过《网站声明》并完全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