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河景观河成捕鱼场 小伙一天垂钓达200余条

2017/7/28 14:39:46   来源:大众网     作者:邓绪银

   7月27日,记者来到大清河畔,尽管天下着雨,但仍看见有一些市民带着伞和渔具来到大清河垂钓。

   渔网中的鱼大部分都是6-7厘米的小鲢鱼。

  盛夏时节,垂钓成了不少市民热衷的活动。近日,有市民反映,在齐河县大清河风景区经常能看到有钓鱼人的身影,俨然成了钓鱼爱好者的天堂,不仅影响了市民娱乐休闲,更影响了景观河的生态环境。

  7月27日,记者来到大清河畔,尽管天下着雨,但仍看见有一些市民带着伞和渔具来到大清河垂钓,钓鱼的兴致丝毫不受下雨影响。一张小凳、一根渔竿、一个小桶,这就是垂钓爱好者的随身装备。前来垂钓的市民张先生告诉记者,最近天气阴雨不断,前来垂钓的人跟以前相比少了不少,天气好的时候人会多不少。“今天钓的少点,也就100来条,昨天还可以有200多条。”记者发现,垂钓者钓的鱼大部分都是六七厘米长的小鲢鱼。“钓这些鱼主要是自家吃,不图什么经济效益,纯粹是休闲娱乐。”市民张先生这样告诉记者。

  记者就此事采访了齐河县园林水系管理办公室,对于蜂拥而至的钓者,园林水系管理办公室主任孙智勇很头疼,“景区的鱼大部分其实都是景区专门放养的,现在景区内禁止钓鱼,有人员昼夜巡逻管理,一旦发现,他们会立即上前进行说服、制止,但景区面积大,管理办公室人员有限,下一步我们计划增派10名巡查人员,加大力度制止景区内乱扔垃圾、钓鱼等不文明行为。”孙主任呼吁广大市民,请自觉遵守相关管理规定,共同营造一个好的生态景区环境。

  “城市野钓是一种诗意栖居,但前提必须是不损害公共利益。”记者随后采访了律师,律师说公共河道内的鱼主要来自于政府或单位投放,用于保护水体生态,属于公共服务、公共资源,所以一些人不顾禁令垂钓捕鱼,侵占了公共资源,损害了公共环境,至少是不文明的行为。对于“禁钓”的管理,律师建议,应以宣传鱼的生态作用和倡导文明新风为主,而对于捕鱼、电鱼谋利的行为应予以严查严办。

编辑:王翼莉    责任编辑:胡立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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