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城区召开“12·4”国家宪法日宣传教育活动协调会议

2016/12/1 16:32:00   来源:中国山东网     作者:刘月

  中国山东网德州12月1日讯 (记者 刘月 通讯员 马丽) 为组织开展好全区宪法日法治宣传教育活动,11月30日,德城区召开“12•4”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治宣传日宣传教育活动协调会议,司法局、信访局、法院等26家部门单位参加。

  会议由区委宣传部副部长胡树志主持,区司法局局长、普法办主任周莲花宣读《2016年“12·4”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治宣传日宣传活动实施方案》(德城普法办[2016]7号),副区长李福广作讲话。李福广在讲话中指出,今年的“12·4”系列普法宣传活动,是全区“一个规划、两个决议”出台后举行的首次集中普法活动。要求各部门单位要切实落实好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制定方案,开展好集中上街宣传活动,以此次活动为契机,牢固树立宪法权威意识,学会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化解矛盾、维护稳定,推动全区普法依法治理各项工作深入开展。

编辑:王翼莉    责任编辑:胡立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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