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贫困高中生可免学杂费 符合条件学生可申请

2016/10/10 16:21:13   来源:德州日报     作者:王倩倩

  近日,省财政厅、教育厅联合印发《关于免除普通高中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杂费的意见》,自2016年春季学期起,我省免除普通高中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杂费。

  目前,德州市教育部门正在进行高一年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建档立卡工作,并对符合条件的高二、高三年级学生进行补充认定,符合条件的学生可向就读学校提出申请。

  免学杂费对象为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非建档立卡的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普通高中免学杂费标准按照各市人民政府及其价格、财政主管部门批准的普通高中学费标准执行(不含住宿费)。公办学校符合条件的学生,按照学费标准全额免除学杂费。民办学校符合条件的学生,按照当地同类型公办学校免学杂费标准予以免除。(记者 王倩倩)

编辑:刘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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