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消保委发消费警示 购儿童用品把紧安全关

2016/5/27 8:21:20   来源:中国山东网德州频道     作者:刘玲玲

  中国山东网德州频道5月27日讯 (记者 刘玲玲 通讯员 贾通洲) 2016年“六一”儿童节将至,儿童用品市场日趋火爆,儿童食品、玩具、游乐场游玩等逐渐成为节日消费热点。为引导家长保持头脑清醒,正确面对琳琅满目的儿童商品和花样繁多的促销手段,科学消费、理性消费,使孩子们过一个安全、健康的儿童节。为此,德州市消保委发布2016年第3号消费警示,提醒向广大家长谨慎购买儿童用品,把好安全关。

  家长在给孩子购买儿童食品应注意外看外包装上有无“QS”标记、生产日期和保质期,以及是否标注的配料表,了解清楚产品的主要成分和食品添加剂的使用情况,对包装漏气、食品颜色过于鲜艳、着色太浓的儿童食品,要谨慎购买。

  选购儿童玩具不要购买制作工艺粗糙、颜色过于鲜艳、外形棱角锋利的儿童玩具,防止发生意外危险;不要购买没有获得3C认证的玩具。目前,我国已对童车、电动玩具、塑胶玩具、金属玩具、弹射玩具、娃娃等6类玩具产品实施“3C”强制性产品认证;不要购买没有厂名、厂址、商标的毛绒玩具,此类毛绒玩具的填充物和面料质量难以保证。毛绒类玩具应注意外观饱满、手感柔软、富有弹性,玩具内部填充物应充足均匀、无结块、无异味。

  在游乐场所游玩,家长要做好全程监护;不要乘坐未标注安全注意事项和警示标志的游乐设施;根据孩子的身体状况,选择合适的游乐设施。低龄儿童或有恐高症、心脏病、贫血的儿童,尽量不要使用惊险刺激性较大的游乐设施;在游乐设施出现故障时要保持镇定,不要恐慌,及时报警,并听从相关工作人员安排,进行正确救援。

  最后,德州市消保委提醒广大家长和小朋友们,在购买儿童商品或接受服务时,一定要向商家索要并保存购物凭证,一旦出现消费纠纷以此作为维护自身权益的依据。

编辑:王翼莉    责任编辑:胡立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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