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津多举措提升仲裁办案效率 调解结案率67%

2015/12/17 13:39:14   来源:中国山东网德州频道     作者:刘玲玲

  中国山东网德州频道12月17日讯(记者 刘玲玲 通讯员 于路源 阚晓晖)进入冬季以来,劳动争议案件到了高发期,宁津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为维护双方当事人权益,缩短案件处理时间,采取多举措提升办案效率。

  充分发挥企业、乡镇(街道)调解中心的作用

  实行建议书制度,建议企业先行调解,积极将争议消灭在萌芽之中。

  按照案件难易分类处理

  对当事人人数较少、标的额较小、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的案件,如因工致残职工的伤残待遇、农民工劳动报酬等劳动争议案件,运用简易程序快立、快调、快审、快结,对重大和集体争议案件开通“绿色通道”。

  建立劳动仲裁“四调”办案机制

  建立仲裁审理过程中“案前调解、庭前调解、庭中调解、庭后调解”的“四调”审理机制,立足优先调解的思路,不断提升案件调解率和满意率。

  截至目前,调解中心受理案件105件,调解结案率达到67%。宁津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为进一步提升办案效率,正在尝试电子邮件等现代化送达方式,缩短送达时间,积极探索规模企业在车间设立调解小组、微型企业通过职工推举设立独立调解员,以现有的调解中心为平台,逐步健全覆盖全社会的工作网络。

编辑:王翼莉    责任编辑:胡立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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